太阳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
(一)教务部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制度。
(二)各院(系)成立以主管教学的领导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结合本院(系)培养目标,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以及归档工作等。
三、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应由有科研经验与能力的教师、专职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一般不得超过6名。
(二)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 指导开题。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选题范围供学生选择,指导学生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 全过程指导及中期检查。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
3. 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审核,做好评阅与答辩工作。
四、学生
(一)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教学计划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二)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学生应将文本按封面、目录、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规范顺序装订成册,按时提交指导教师。
(三)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他人成果。
五、选题
(一)选题原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使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得到科学研究能力的基本训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范围一般由指导老师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结合科学研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
(二)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为上一人一题,如果采用同一个大题目,则要求每一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小专题。
六、内容
学生应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的知识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对选题进行综合分析与研究,解决论文(设计)中的问题。论文(设计)的主要观点应有自己独立的见解。
七、评阅与答辩
(一)评阅与答辩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院(系)应成立以主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的答辩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答辩工作。
(二)答辩前院(系)应及时向学生公布答辩委员会(或小组)教师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日程、地点等。答辩时,学生简述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然后回答答辩委员会(小组)的提问。最后由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给出答辩意见。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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