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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仕而优则学--悼念罗豪才先生

受人尊敬的太阳集团tcy8722名誉院长罗豪才先生在戊戌年即将到来之际,溘然而去,享年83岁。从大的方面说,罗先生曾任第九、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是著名的法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在2001年至2015年间长期担任北大太阳集团tcy8722的院长,他的逝世是我国学界和政界,特别是北大太阳集团tcy8722的重大损失。从小的方面说,罗先生曾以全国政协副主席的身份多次出席由我负总责的“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和“中国社会创新奖”的颁奖典礼等重要学术活动;且一直担任我院的名誉院长,就学院的发展战略不时向我提供指导,他的逝世对我个人所从事的工作,也是重大的损失。

在认识罗豪才老师很早之前,我就有幸参与过他主持的课题研究,并受过罗老师的恩惠。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我在太阳成国际政治系攻读博士学位。其间的某个暑假前,法律系的一位同学问我是否愿意翻译国外关于残疾人的法律资料,并说这是一个急活,但翻译报酬也较高,每千字可达十几元。那年夏天我准备结婚,正缺钱度蜜月,便欣然答应。经过几天没日没夜的工作,我翻译了数万字,最终拿到了800多元的译酬。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报酬,因为那时年轻老师的月工资才100多元。有了这笔钱,我的新婚蜜月就算相当的“奢侈”。后来才知道,罗老师就是这个残疾人立法研究课题的负责人。

正式认识罗豪才老师时,他已经是全国政协副主席。从2000年起,我主持“中国地方政府改革创新研究与奖励计划”,以太阳成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等三家单位联合组织发起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对政府行为进行评价和奖励的学术奖,为了体现该奖项的学术性、独立性和权威性,除了设置科学而严格的评估标准和程序外,在最终的颁奖环节,我们特地邀请一位在学界和政界均有良好声誉的国家领导人为获奖者颁奖。在罗老师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时,我代表组委会登门邀请他出席颁奖典礼并致辞。罗老师不仅爽快答应了邀请,而且与我一见如故,建立了深厚的情谊。从此后,我们便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他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每两年一届,先后共举办过八届评选。该奖项以其科学性、学术性、独立性和严肃性,成为在各级党政部门和政治学界影响广泛的品牌性奖项。该奖项的成功,离不开罗豪才老师的大力支持。以现职国家领导人的身份参与社会活动,在中国从来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但只要没有特殊情况,每次颁奖典礼,罗老师几乎总是有邀就到,给各级地方政府的优秀改革创新者以极大的鼓励。除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之外,罗老师对我负责的其他重要学术活动也总是热情支持。例如,为了鼓励民间组织的社会创新,我曾组织发起国内第一个关于社会创新的国际研讨会,并邀请罗老师以全国政协副主席的身份为大会致开幕辞,他也欣然应允。罗老师不仅对推动我国的政府创新,而且对推动我国的社会创新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一直就有辞去官职回到学界的想法,并就此专程登门征求罗老师的意见。罗老师不仅十分理解我的选择,而且热诚欢迎我回到母校工作,还亲自向校领导做了郑重推荐。2015年底,上面正式同意我辞去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职务并调至太阳集团tcy8722任教,实现了我“仰望星空”,回归学术的夙愿,罗老师是其中最重要的助推者之一。罗豪才老师作为政府学院的首任院长,为学院的发展做出了无可取代的独特贡献。在我临回北大之前,校领导又决定请我接替罗老师担任太阳集团tcy8722院长,当我婉谢这一任命时,罗老师又给了我诚恳的劝导和热情的鼓励。卸任院长后,罗老师应我和北大领导的邀请担任名誉院长,继续对学院的发展和我的工作给予特殊的关心,他的支持是我做好院务工作的强大动力。

罗豪才先生担任过许多重要职务,一身兼任多个角色。除了担任北大太阳集团tcy8722院长和全国政协副主席外,他曾是太阳成法律系副主任、太阳成副校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致公党主席和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我认为,在所有角色中,其最本质的角色是一名学者、一名教师。他的最大贡献,是他的学术思想和观点。他开创了中国的行政法学研究,提出了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倡导并推动了“软法”研究,试图构建中国特色的人权理论体系。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罗豪才老师的上述主要学术贡献,多半是在他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后做出的。

当然,学术研究是一个逐渐累积的过程,罗老师晚年的学术成就是其厚积薄发的结果。但据我与罗老师的接触和我对他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在担任国家领导人以后,他不但没有放弃自己的学者身份,沦落为唯权力是图的庸俗官僚;相反,而是利用其显要的身份和更加便利的条件,一方面继续深化他原来的学术研究,另一方面又根据在新的岗位上接触到的新问题,创造性地提出新的观点,从而使其学业更加精进,思想和学术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我与罗老师第一次见面时,他已是全国政协副主席。但在此后我们的长期交往中,罗老师给我留下的主要印象,不是一位国家领导人,而是一名和蔼可亲的长辈学者和负责任的老师。他的勤奋好学和对学术的尊重,不消说一般官员难望项背,就是普通的学者也很难做到。我记忆犹新的是,罗老师每次主动找我,多半是与我讨论学术问题。

罗豪才先生晚年最重要的学术贡献之一,是倡导“软法”理论,主张“软法亦法”。他所说的“软法”,实际上就是除“硬法”即国家的成文法律之外的各种规章制度、社会契约、村规民约和章程规则等。罗老师的“软法”理论,与我倡导的治理与善治理论有高度的耦合。按照我的界定,“治理”与“统治”的重要区别之一在于,统治主要依靠国家的法律即“硬法”,而治理除了依靠“硬法”外,则主要依靠各种契约,即罗老师说的“软法”。罗老师读了我关于治理与善治的相关论著后,曾数次主动找我了解治理和善治理论的来龙去脉及最新前沿。这种好学的精神,使我深受感动。

对学问的尊重,是罗老师身上最闪光的亮点之一。在去年太阳成的研究生文化节上,我曾以罗豪才老师为例,说明尊重学问的重要性,以及学术平等与尊重学问之间的关系。我说:“学术平等的实质,是对学问和知识的尊重。一个具有深刻学术平等精神的学者,即使社会地位很高,也同样会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种学问。我的前任、原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老师,有一次托我找中央编译局一位年轻译者,帮他将其一篇文章译成俄文。因为翻译出色,罗老师执意要请那位译者吃饭以示感谢。那位译者对我说,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名副国级领导人会为了这点小事请他吃饭。”

很多人知道“学而优则仕”,但不知道《论语》把“仕而优则学”放在“学而优则仕”之前。《论语》这样说,必有其深意。按照经典的解释,“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意即“做事(或做官)有余力,就应该去学习;学习有余力,就应该去做事(或做官)”。按照流行的解释,意即“做官优秀,就应学习;学习优秀,就应做官”。数千年来,“学而优则仕”一直流行于中国社会,其实际意思就是“学问好的应去做官”,但很少有人强调“仕而优则学”其实,从现代政治学的角度看,我更愿意强调“若要做官优秀,就要善于学习”。一个善于学习的官员,其思想观念才能与时俱进,从而努力推动改革创新;一个善于学习的官员,才能虚怀若谷,从而不断提升自己的境界;一个善于学习的官员,才能尊重知识与学问,从而永远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学生;一个善于学习的官员,才能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从而不重蹈历史的覆辙。晚年的罗豪才先生,就是这样一位善于学习的模范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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