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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伟:忆恩师罗豪才先生

忆恩师罗豪才先生

 

 

郑伟

 

2018年2月12日上午闻恩师仙逝,悲痛万分。虽然知道老师病重一段时间,但当噩耗真的传来时还是难以接受和不愿相信。

 

其实,去年年底有关人士曾向我了解关于北大知识产权学院创办的情况,我也打算写点东西,但迟迟没有成型,一是由于没有找到相关的数据,担心有误;更重要的是我不想写也不敢动笔,祈求不会用到这些文字,那说明老师还与我们同在。

 

老师传奇的一生有多个身份,如北大法学院教授、北大法律系副主任、北大副校长、最高法院副院长、致公党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等,但老师从没有官架子,在我们心目中永远是和蔼可亲、循循善诱、慈祥宽厚的老师。罗老师对中国法学理论、大学教育、法治建设、行政法的创立发展、行政法的立法和司法等等方面所作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世人有目共睹,自不多言。此刻想到更多的是自己与恩师相处的点点滴滴,一个个温馨的时刻。

 

第一个印象深刻的入学面试。我1993年考入北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当年面试是差额录取,大家都非常紧张,我是第一个被要求进去面试的,小小的办公室里坐着四位教授,我刚进去还没坐稳,就听到罗老师问你考试之前没来过北大吗,印象中你好像没听过我的课。我一时不知所措,好在善解人意的姜老师安慰我:别紧张,罗老师同你开玩笑,只要考的好就行。随后进行面试,当年我是唯一被录取为罗老师的全职学生。

 

有幸成为罗老师的学生自然很高兴,但也有些紧张,因为他毕竟是北大的副校长,可真正面对老师时,他那慈祥的面容、亲切的微笑、恬淡随和的态度让人感到非常舒服,非常放松,他总是微笑着倾听,鼓励你畅所欲言。

 

另一个值得记忆的是我转专业。大概是第一个学期末,有一次老师提起他曾经帮助过的一位香港企业家希望感谢老师回馈北大,向北大法学院作出捐献。罗老师提到外国有些高校已经有专门的知识产权专业,是个新兴的学科,而且科技的发展将来需要这方面的人才,所以计划用这笔资金来筹建知识产权专业,也就是现在的知识产权学院。那时既没有专门的老师,也没有学生,担心没有学生肯中途转专业,于是罗老师提出让我考虑转过去,他表示要先办起来,扩大影响,以便下一年招生。在这种情况下,我从宪法行政法转到知识产权,但罗老师表示,那是第一届学生,学科建设、课程设置都不系统,所以要求我两个专业的课程都要修读,于是我在两年内修完了公法、私法的十七门课程,这为我后来的工作打下了基础。

 

知识产权专业设立以后,罗老师提出需要向外面学习,于是很快就推动举办了一次国际研讨会,邀请了美国、台湾等地的专家、学者、教授。那次研讨会为知识产权办公室收集了一些資料,也与其他学校建立了联系,为后来知识产权专业聘请老师及招生打下基础。同时,老师提出要在北大内部作宣传,可设双学位课程,吸引北大理科同学修知识产权法,因为有理科背景的人才更利于专利及计算机软件法的学习,社会更需要这些文理兼顾的人才。随后知识产权专业很快有了专门的师资和学生,而且经过不断的推广,一段时期后北大知识产权法成为显学。

 

再就是我来澳门。那时学校还没有太多外出交流学习的机会,所以一有机会很多同学都会报考,由于未必考上,所以考前对有关情况了解甚少。我当年参加来澳门大学的考试就是这种情况,真正考上了,有了更多信息,才开始犹豫是否去,为此我征询罗老师的意见。老师之前并不知道我参加考试的事,在了解了我论文的进展情况后表示,既然已经考上了,不如去学习两年。人生就是一场经历,要多走多看。就这样我和其他三位同学一起到澳门大学法学院学习。两年后,我与下一级的同学一起论文答辩,答辩完,罗老师问我有何打算,我说计划回北京工作。老师随后表示,如果有机会还是回去工作,毕竟学了两年,在那里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当时心想自己能发挥什么作用,在哪里都一样,再说我先生已经在北京工作,两年的奔波确实很辛苦。没多久澳门大学法学院真的通知我回来参加招聘考试,我当时非常犹豫,罗老师知道后表示,澳门临近回归,很多岗位需要人才,要有所担当,应该回去。随后于1998年年初我来澳门工作。只有后来真正参与了回归午夜立法,见证了澳门回归,我才渐渐体会了老师的谆谆教诲。

 

其实,我在校期间,老师先是北大副校长,后来是最高法院副院长,他工作确实非常忙,所以除了上课,课程指导、论文指导外,我同老师相处的时间不是太多,但每每关键时刻都是在老师的引导下走过来,感恩老师!

 

老师不但是在学业和事业上关心学生,在生活中他设身处地的为人着想的处事方式更让人感动,记得2005年12月初,我去看望老师,老师提前预定了附近最好的肥牛火锅,带我和一帮师弟师妹去品尝。那段时间北京非常冷,特别是那天,零下9度,据说是多少年来北京最冷的一天。饭后我们一起往外走,我还没到门口,罗老师就说,你刚从南方回来不抗冻,我先去给你截部的士,于是自己大步流星地出去了,我们没有劝住,也紧随其后走出去,好在车很快来了,老师一直看着我和师弟师妹们上车才走。我非常非常感动,再次感受到老师处处为他人着想的高尚品德。

 

罗老师不论身居什么职位,始终是一个纯粹的、真正的学者,利用各种机会轻松自然地探讨学术问题,记得有一年,罗老师春节期间在珠海,我和在澳门工作的几位学生去看望他,整个就餐过程都在讨论内地和澳门的社会和法律问题,意犹未尽,餐后回房间继续,每人一杯洋酒,就着花生,一起讨论软法理论,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很是尽兴,后来大家都感叹这才是做学问的最高境界,如沐春风。

 

更难能可贵的是,老师虽贵为国家领导人,知识渊博,身材高大伟岸,但他从不居高临下,对每个人都有一种平等意识的尊重,即便是对小朋友也是如此。几年前,有一次我和家人一起去看望他,他和我十二三岁女儿兴致勃勃地讨论澳门社会和教育的大问题,他倾斜着高大的身躯倾听,并用微笑的眼神鼓励她讲述,还不时地给予回应和肯定。

 

现在回忆起来,在学术上,老师总能够高屋建瓴,孜孜探寻,敏锐地洞察最前沿的理论,以独特的视角提出问题,大胆求证。无论是平衡论,还是软法理论,都是从宏观上追求法律的真谛:权利与权力的平衡,权利与权利的合理分配,目的在寻求有利于社会长治久安的一种平衡,一种和谐。在生活上,老师总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激励和感染他人。

 

二十多年来,老师在学习、生活中的指导和关心难以一一细数。老师虽然已驾鹤西去,但他高尚的人格、深邃的思想、渊博的学识、济人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纪念和学习。恩师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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